自制抗癌藥不是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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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專家:北京醫院藥學部主任胡欣


這兩天,“搏命藥師”徐榮治引發極大關注。他自制抗癌藥救母的視頻在網絡熱傳,不少癌症患者向他打聽製藥方法。但徐榮治說,“每次喂藥都心驚膽戰”,自制抗癌藥副作用極大,自己也是萬般無奈才製藥給母親吃,“得了癌症還是要去醫院看”。

徐榮治的孝心可鑑,但其行爲不值得肯定和支持。藥品事關人命,又是特殊商品,爲確保藥品安全有效,國家要求藥品生產企業除了履行報批程序外,還必須具備開辦藥品生產企業的條件。顯然,徐榮治不具備這些條件,私自購買未經批准上市的藥品,根據自己的認知製作藥品,並給母親服用,存在極大的用藥風險。

通常情況下,藥品需要在醫生指導下使用,而不由患者選擇決定;其次,藥品的使用方法、數量、時間等多種因素決定服用效果,誤用不僅不能“治病”,還可能“致命”。最後,徐榮治私自制作藥品既無法保證安全性,更沒有科學的藥檢手段保障穩定性和有效性,且生產過程中存在變質和污染的可能,按照《藥品管理法》,徐榮治給母親服用的藥極有可能爲假藥,該行爲存在法律風險。雖然可能一時改善病情,但卻無法治癒疾病,還可能加重疾病進程,存在巨大的醫療風險,癌症患者和家屬絕對不能效仿。

自制抗癌藥不是孝心

類似徐榮治“製藥救母”的行爲,生活中並不少見。民間一直流傳治病救人的“祕方”或“土方子”,有些病人服用後有效,但其中大部分都淪爲江湖郎中招搖撞騙的工具,建議患者不可輕信所謂的“救命神方”,應當選擇到正規醫院就診,避免耽誤治療,最後人財兩空。

徐榮治事件中,不少人也反映,我國對國際抗癌新藥審批時間過長,難以及時惠及患者,讓很多癌症患者“等不起”。這個問題國家相關部門已經注意到,加快了相關抗腫瘤藥物的上市速度。由於目前大部分靶向抗腫瘤藥品都是進口,價格昂貴,且醫保報銷比例低,國家發改委自2013年規定昂貴藥品的最高限價,對新型抗腫瘤藥品啓動降價談判制度,並且將更多的藥品納入醫保報銷範圍。

治病救人不能靠孝心維持,針對腫瘤患者買藥難、用藥貴的問題,國家應在多方面採取措施。增加醫保覆蓋範圍,增加醫保的財政補助,目前我國基本醫保參保率達到95%以上;加快新型抗腫瘤藥物的研發,完善藥品審評制度,縮短審評時間;推動昂貴短缺藥品的一致性評價,讓更多國產藥品服務中國患者;大力扶植中藥產業,腫瘤患者化療後期普遍存在耐藥,應重視中醫藥在難治疾病中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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