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住院18天死亡 女醫生怒告單位用藥過度
本文已影響932人
本文已影響932人
母親在女兒工作的醫院住院18天后死亡,
女兒懷疑醫院存在用藥過度、修改病歷等行爲
女醫生感慨:“捲入醫療糾紛,才發現患者是多麼的無助和無奈!”
「事件回放」
住院18天后,母親在自己工作的醫院死亡
“我把母親送到自己工作的醫院,可沒想到母親在這裏治療18天就去世了。這一段時間,我一直都認爲是自己害了母親。”接受採訪時,朱女士訴說道。
朱女士說,自己是一名中醫大夫,母親張某今年82歲,系一名離休幹部。平時母親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去年9月,其母親感覺背部疼痛,被送往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心內科診治。當時,母親被診斷爲“冠心病、心絞痛”。
“9月21日住院,9月22日醫院給我媽做了腦CT、胸部CT、腹部CT、心臟彩超、左心功能彩超、雙腎輸尿管膀胱彩超等一系列檢查。當時,母親還未出現啥不適。可是22日下午在醫院輸液後,母親病情突然加重。隨後兩日,醫生又對母親實施了支架介入手術和IABP(主動脈球囊反搏)輔助治療,可沒想到母親的病情持續惡化。”朱女士回憶說。
2011年10月9日,張老太太最終因心臟衰竭去世。從住院到死亡,僅維持了18天。據朱女士講,母親在醫院的總花費接近18萬元。
“由於我和愛人本身都是醫生,所以,在給母親治療的過程中,我認爲醫院存在過度用藥、違規治療的情況。即使母親死後,我們仍一直耿耿於懷。”朱女士說。
「無奈維權」
感覺愧對母親,女醫生起訴單位
朱女士的愛人高先生說,岳母死後,妻子陷入深深的自責,整日以淚洗面,精神恍惚。
朱女士說,爲了維權,她首先到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醫政科投訴此事,可對方一直推脫。和丈夫商量後,他們決定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可真正走上這條道路後,我才感覺到維權的艱辛。首先,我們手中沒有任何證據,所有文字、影像等資料全在醫院。爲了索取證據,我們一趟趟往醫院、法院跑。直到開庭前一天,我們纔拿到完整的病歷。而我們經過仔細對比,發現一些病歷被篡改過。”
朱女士說,她母親住院當天,思維很清晰,醫院的體格檢查表上也顯示母親“神志清楚”,可在醫院的病歷上卻記載母親主訴:愛人體健,夫妻關係和睦。“這怎麼可能啊?事實上我父親32年前就已經去世,我母親在思維很正常的情況下,怎麼會說我父親體健,夫妻關係和睦?我懷疑,這份病歷是後來僞造的。”
同時,醫生要先下醫囑,護士然後才執行醫囑,可在母親9月24日的醫囑記錄上卻顯示,當天下午5點36分,醫生下醫囑急查“血凝四項”,而當班護士下午4點就已經執行了此項醫囑。這樣的情況,在醫囑記錄單上出現好幾次,“這有可能是病歷篡改不徹底造成的”。
針對患者家屬對病歷被篡改的質疑,在法庭上,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辯護律師付女士表示,這是病歷書寫時的筆誤,是細枝末節,和病人的實質性診療沒有直接關係。
在法庭上,朱女士兩口還質疑醫院存在過度用藥、違規治療的情況。她舉例說:“按照藥典規定,單硝酸異山梨酯注射液靜脈滴注,每日劑量應爲20~40毫升。可病歷及每日清單顯示,我母親在22~23日的21個小時裏竟輸入140毫克,超過正常用量的5倍。”而對此問題,付女士辯稱,醫院是否存在過度用藥、違規治療問題,需要由專業醫療機構鑑定。
「維權感悟」
患者維權尷尬,往往對醫院病歷真實性存疑
當日,在法庭上,雙方爭辯激烈,而到最後爭辯的焦點集中在病歷的真實性上。
“病歷是我們起訴醫院的唯一證據,可拿到醫院的電子病歷後,我們對這份病歷的真實性存在爭議!所以我認爲已經沒有必要由專業醫療機構鑑定。”朱女士說。
朱女士的丈夫高某告訴記者,他也是一名醫生,而且轉業前所屬的醫院就較早實施電子病歷。隨後,他交給記者一份材料,上面記錄了他對病歷的衆多質疑。
“紙質病歷可篡改,電子病歷照樣可以篡改。實際上,醫院各個處室的病歷最後都提交到醫院的信息中心服務器上。通過信息中心,醫院仍可對病歷進行修改。而且,目前很多醫院的電子病歷系統並未加裝電子密鑰。”朱女士感慨,“自己雖掌握一定的醫療知識、對醫院各流程相對熟悉,但捲入醫療糾紛,才發現患者是多麼的無助和無奈!”
隨後,記者從鄭州市衛生局相關人員處瞭解到,目前他們轄區醫院實施的電子病歷系統,僅有鄭州市人民醫院在電子病歷上加裝電子密鑰。
加裝電子密鑰就能保證電子病歷不被篡改嗎?記者諮詢了兩三家電子病歷軟件的供應商。“未加裝電子密鑰的電子病歷系統即使歸檔後仍可修改;加裝電子密鑰,如果醫院想修改,仍容易做到。如果預先留有空間,修改甚至可不留痕跡。”上海一電子病歷供應商王經理說。
“再先進的技術,也是人操作的。只要能防,就能改!”採訪時,鄭州大學計算機學院一位老師說。
「網友呼籲」
電子病歷可引入第三方存儲監管,杜絕篡改
“在民庭審理的諸多醫患糾紛案中,我們發現案件的焦點,便是一紙病歷材料的真實與否。而很多時候,由於病歷出現時間記錄、人員簽名等不一致的情況,最後病歷真實性都無法研判,以致案件無法繼續進展。”採訪時,金水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張衛國說。
篡改病歷,日益成爲阻礙醫患關係的一道瘡疤。對此,省社科院一位專家表示,在醫患信息本不對稱的環境下,信息的不公開更增大了醫方造假的可能,“從根本上來看,醫患關係應該是一致的。爲避免糾紛,應考慮將醫療全過程對患方公開。”
針對電子病歷的漏洞問題,網友“思考者”呼籲說:“信息化時代,病歷電子化是大勢所趨。在新技術應用中,要保證病歷不被篡改,應當引入第三方監管、存儲機構,對相關數據進行監控保存。這樣,就可以大大降低電子病歷被篡改的可能。”
隨後,記者將此建議反饋給了鄭州市衛生局相關科室,該科室工作人員表示,電子病歷第三方存儲監管不存在技術障礙,具有可行性。
在目前未能有效防止病歷被篡改的情況下,患者如何維權呢?對此,大滄海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主任唐軍表示,發生醫療糾紛後,患方應立即複印病歷,如啓動司法程序,可通過司法機關封存病歷,保全證據。如果有證據表明醫院篡改病歷,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就可以推定醫院有過錯。
相關鏈接
近日,哈爾濱市將建醫療雲計算中心。該中心建成後,360萬哈市市民健康信息將由“電子管家”進行專職管理,市民可以實現遠程會診、雙向就診、電子病歷等多項“雲”端服務。(周廣現李一川)
女童因便祕在醫院灌腸後死亡
女孩生日當天赤裸吊亡 母親:孩子性格內向話少
4歲女孩出租屋死亡 母親稱女孩摔傷沒錢做手術
老人住院遭鼠咬次日身亡 院方稱系臟器衰竭死亡
一歲女孩發燒住院4天死亡 家長質疑沒護理記錄
南加州71名醫生開過量止痛藥 導致許多患者死亡
鄭州醫院用錯藥女嬰腦癱 母親理論被打成腦震盪
38歲女白領被母親安排相親水泥工 父母逼婚心理
日本人每年平均住院18天 住院不煩悶
深圳11天內16白領猝死 醫生警告勿瘋狂熬夜
醫院過失導致嬰兒死亡 傷心父母索賠百萬
廣東一醫院3名新生兒死亡是什麼情況 新生兒死亡是哪家醫院
治眼疾弄得雙腿股骨頭壞死 告醫院過量用藥
孕婦胎死腹中子宮被切 怒告醫院索賠70萬
煙臺女嬰出生三天醫院內離奇亡 親屬討說法未果
醫院漏診誤治致雙胞胎妻子死亡 丈夫告醫院獲賠
延安一女子住院輸錯血死亡 醫院稱查不出其血型
女子孕檢13次生出缺手兒 狀告醫院索賠48萬
11月廣東報告348例艾滋感染病例 其中55人死亡
男子腸梗阻住院1天死亡 輸液瓶寫另一病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