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血糖儀藏紙條暗示“用過的” 消費者擔心

本文已影響965人 

齊魯網1月2日訊近日,淄博的胡先生給記者打來電話,稱他在藥店買血糖儀時發現藥店竟然賣給他一臺二手的設備,是別人已經用過了的。

新買血糖儀藏紙條暗示“用過的” 消費者擔心

暗藏紙條消費者買到二手血糖儀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生活頻道《生活幫》報道,胡先生告訴記者,因爲老伴兒患有多年的糖尿病,需要定期測血糖。爲此,他們老兩口先後多次從自家附近的一家藥店購買血糖儀。可是,一次偶然的機會,他發現老伴兒正在使用的血糖儀有問題。發現在夾層裏邊放着用過的小紙條。目前,這張小紙條被司法機關封存,胡先生向幫辦展示了小紙條的複印件,上面寫着三個字“用過的”。

胡先生說,家裏就他們老兩口,老伴兒不識字,兒女們也都反映不是自己放的。一張小紙條,讓胡先生和老伴兒納了悶,難道這血糖儀是別人用剩下,又賣給他們的?胡先生還向記者提供了購買血糖儀時的購物小票。資料顯示,出售血糖儀的,是淄博市臨淄區牛山路上的衆康大藥房。爲了弄清到底怎麼回事,記者來到了這家藥店。

對此,淄博市臨淄區牛山路衆康藥店王店長表示,這個是買試紙贈送血糖儀,這麼長時間,他都拿回家了,這個誰也說不清楚。”王店長承認血糖儀是他們店出售的,但消費者不是當面驗貨發現紙條,而是拿回家後又來找他們,所謂的紙條到底是怎麼回事,她也不好說,並且她認爲,僅憑一張紙條不能說明任何問題,反而是這位胡先生,向藥店提出了很多過分的要求。

淄博市臨淄區牛山路衆康藥店王店長:“公司和他協商,他要錢,五千多,公司覺得太離譜沒給他。”

擔心傳染消費者提出高額賠償

胡先生並不否認向藥店提出了五千元的賠償要求。但他認爲,這也是有原因的。胡先生向幫辦演示了血糖儀的使用方法,測試筆裏面放上針頭,輕輕一按,針頭便打在人的手指上。血糖儀使用的第一步便是刺破皮膚,胡先生擔心,如果是別人用過的,萬一對方患有傳染病,老伴兒豈不很危險?胡先生說,因爲害怕傳染上疾病,給他們一家的生活帶來了很大麻煩。因此,胡先生提出的五千元賠償是老伴的體檢費用和精神損失費,另外藥店的態度讓他很不滿,這也是一種懲罰手段。

藥店王店長說,胡先生除了找他們協商,也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但任何部門來檢查都沒有發現問題。事情是怎麼發生的還沒有弄清楚,何談賠償呢?因爲賠償,胡先生一直不依不饒,他們也很無奈。而胡先生表示,他做這些不是爲了錢。

淄博市臨淄區居民胡先生:“我只爲對錯或者,你怎麼不承認錯誤呢。”

起訴消費者告贏“二手”藥店

對於胡先生傳染病的擔憂,王店長並不認可。她說,血糖儀和測試用的針頭是分開的,即便測試儀是別人用過,只要針頭是新的,也不會有任何風險。而胡先生說,這臺血糖儀很特殊,購買之後他便一直給老伴使用,當時裏面有沒有針頭他很清楚。兩方說法截然相反。胡先生說,由於和藥店達不成一致,他曾向多個部門進行投訴,但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後來,他向淄博市臨淄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鑑於藥店的處理態度,這次的賠償金額也水漲船高。

淄博市臨淄區牛山路衆康藥店王店長:“大爺把我們告了,讓我們賠償十幾萬。”

胡先生認爲,藥店銷售二手血糖儀,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應承擔老伴兒15年的檢查費2萬多元,懲罰性賠償金6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5萬元,以及治療費、賠償金等,累積13萬多元。

淄博市臨淄區居民胡先生:“我不是爲了錢,陪了我,我馬上捐出去。”

法院判決:血糖儀確爲“用過的”

淄博市臨淄區人民法院受理後進行了調查,記者看到,判決書上寫到:“原告胡先生提供的錄音資料、紙條互相印證”“胡先生對於此事找藥店協商,負責人也未否認血糖儀是二手的,顧本院對於藥店向胡先生銷售的二手血糖儀的事實予以採信。最終,臨淄區人民法院作爲判決:”被告淄博市衆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賠償胡先生老伴兒醫療費1908.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共計6908.8元。“

法院認定,胡先生勝訴,藥店賠償,事情本該就此解決。但記者瞭解到,現在胡先生和藥店都提出了上訴。到底誰對誰錯,現在讓記者一起等待法院的判決。記者也希望,這件事能儘快的解決,對此,記者還將繼續關注。

精彩圖片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