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預報老總爲美容貪百萬被捕 恐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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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預報老總爲美容貪百萬被捕 恐被判10年

北京華風氣象影視信息集團原總經理石永怡在一中院受審

中國氣象局下屬的北京華風氣象影視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石永怡曾是“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她曾一手創辦了氣象頻道。11日她卻因涉嫌貪污110萬用於個人消費在一中院受審。

創業10年集團資產超20億

案發前,現年57歲的石永怡有着多個身份,北京華風氣象影視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北京華風氣象影視技術中心、北京市華風聲像技術中心法定代表人。書證記載,石永怡從2002年8月任華風集團總經理,2008年5月至2009年2月任中國氣象局公共氣象服務中心副主任,屬於副廳局級的國家工作人員身份。

據石永怡稱,華風聲像和華風氣象影視技術中心投資組建了華風集團,三家公司的業務性質是一樣的,又都屬於中國氣象局。

公訴人向其詢問“華風成立時是否有國有資金投入”,石永怡失聲痛哭,她說當初國家有“5萬的資金投入,25萬的設備”,如今在自己多年帶領下賬面資產超過20個億,而她卻走上了受審席。

三年貪污110萬用於美容

據檢方指控,石永怡於2007年9月至2010年12月期間,將單位公款共計人民幣110萬元轉入北京雪丹女子世界健身俱樂部(下簡稱雪丹俱樂部)等單位,用於美容、保健等個人消費,並以召開會議、購買辦公用品、耗材等名義開具發票平賬。

此外,石永怡還涉嫌於2008年7月至9月間,從單位領取人民幣10萬元轉賬支票,轉入北京大聖視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並開具製作費發票在單位報銷。該公司扣除部分費用後,爲石永怡開具人民幣9.15萬元的支票,石永怡將此款在雪丹俱樂部用於個人美容消費。

建議量刑10年~12年

庭審中石永怡及其辯護人對指控不持異議,僅發表了一次反對意見,稱2004年華風集團董事會曾經開會決定,總經理、董事長在公共活動的職務消費是每年20萬,因此希望調取這個文件證明自己主觀上沒有侵吞公款的故意。

“公務上的報銷與個人消費不是一個性質。”檢方認爲,石永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公款,並用於個人美容、保健消費的行爲構成貪污罪,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0-12年。(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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