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 年規模超1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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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武漢11月12日電近日,湖北省財政廳與湖北省衛生計生委聯合印發《湖北省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確定各地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規模,並對基金的籌集、使用與管理進行了明確規定,以保障部分身份不明、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急危重傷患者得到及時救治。

湖北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 年規模超1億

《辦法》規定,設立省、市(州)兩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基金通過省、市(州)兩級財政投入和社會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籌集。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與財政部門共同管理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省、市(州)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為基金經辦管理機構。市(州)級基金按屬地化原則向醫療機構支付疾病應急救治醫療費用,省級基金在市(州)基金出現支付困難時給予資金撥付。

按照《辦法》的要求,仙桃市、潛江市、天門市和神農架林區政府本級基金年規模不低於100萬元,其他市(州)政府本級基金年規模不低於500萬元,加上省政府本級基金與國家撥付的基金,全省應急救助基金年規模在1億元以上。同時,湖北省也鼓勵社會各界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捐款。

《辦法》強調,醫療機構對於急需搶救的患者,要立即組織急救,在及時救治的同時,核查患者身份並瞭解其支付能力。對於無法查明身份或者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發生的急救費用,醫療機構可以於每個季度向基金經辦管理機構提交基金補助申請,並由公安、民政等部門予以核實後撥付。醫療機構和患者若有騙取、套取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除了追回資金外,對當事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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